CITES限制从日本出口某些物品

CITES是一个旨在避免濒危野生动植物被过度利用于国际贸易的公约。CITES保护CITES 附录所列的物种。
尤其要注意象牙产品。CITES生效以后所收购的象牙产品被禁止进行国际贸易。
(不但保护活体标本,而且保护下列物种的衍生物。)

中草药 闭鞘姜属 麝香 芦荟等  食物 鳄鱼肉干 熊肉等 皮革制品 鳄鱼 蛇等 乐器 蛇皮 红木等 化妆品 兰花 鲟鱼 芦荟等 活体动物 蟒蛇 变色龙 鹦鹉等

日本的CITES目录物种的出口程序

ワシントン条約の規制対象貨物の輸出入は、条約と外為法により規制されています。

希望从日本出口这些物品的人员,需要事先取得下列必要文件,并向日本海关申报。CITES目录物种的出口和进口受到CITES 、外汇及外国贸易法的制约。

由经济产业省颁发的CITES出口许可证/ CITES再出口证明

您必须在出口前获得CITES许可证。

由经济产业省颁发的CITES出口许可证/ CITES再出口证明

出口许可证
由经济产业省颁发

程序因物品而异。如有任何疑问,请您联系下列电子邮件地址。

出口许可证 由经济产业省颁发

报关

尤其需要注意象牙产品。CITES生效以后所收购的象牙产品被禁止进行国际贸易。

CITES 生效之前所获得的象牙制品(公约出台前)

CITES涉及象牙的相关内容生效之前获得的象牙制品(古董钢琴、仿古产品等)的国际贸易(出口和进口) 是被允许的。

由经济产业省颁发的许可证要求进口和/或出口“公约前”的那些象牙制品。另外, 由经济产业省和CITES日本管理局颁布的CITES再出口证明也要求从日本出口。在向经济产业省申请出口许可证及CITES 再出口证明时,自然或社会科学证据必不可缺。

象牙制品(古董钢琴、仿古产品等)

 

CITES生效以后获得的象牙产品

CITES涉及象牙的相关内容生效以后获得的象牙制品的国际贸易(出口和进口) 是被禁止的。

 

象牙产品

※ CITES涉及大象部分的生效日期

例外

当您打算带回用CITES所列的动植物制成的个人用纪念品时,如果提供的某些条件符合,您可豁免获得经济产业省的出口许可证和CITES出口许可证。

如果所需程序不符合

您必须在出口或进口前完成所有程序。

如果有任何程序不符合,您必须将这些物品(样本)发回出口国或按照进口国的习俗自愿放弃。

负责部门

CITES日本管理局
经济产业省(METI)
E-MAIL:uketsuke@meti.go.jpメールリンク

 

最終更新日:2024年10月31日